各分子公司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集团2017年清明节具体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:4月2日至4日,共3天,4月1号(星期六)照常上班。
二、各分子公司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,集团各部门、各分子公司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,确保节日安全。
四、集团各部门、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要确保节日期间手机24小时开机,保持联系畅通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